益教通〔2011〕70号
益阳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2011年益阳市中小学
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大通湖区社会发展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2年湖南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湘教通[2011]46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 拟定于12月中旬举办2011年益阳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并从中选拔推荐一批优秀自制教具参加2012年3月在长沙举办的2012年湖南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作品范围及数量
1.参评作品范围: 中、小学各学科教学中使用的,由教师自己设计制作的新作品(不含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器材,不含已经正式生产的产品和纯计算机软件及声像资料,下同)。
2.参赛作品数量:以区县(市)为单位,每县推荐参评的自制教具作品不少于6件,市直各学校每校不少于1件,其中小学作品不得少于申报作品总数的30%,同一学科的自制教具推荐作品不得多于3件。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均可推荐为湖南省自制教具能手候选人。
二、奖项设立
设优秀自制教具作品一、二、三等奖和组织奖、自制教具能手奖。其中一等奖作品15件,将推荐参加全省评选;二、三等奖作品各若干件;组织奖2名,自制教具能手奖控制在6人以内。我局将对一、二、三等奖、自制教具能手奖和组织奖颁发荣誉证书。
三、评选条件
1.优秀自制教具
(1)突出创新。设计新颖,构思巧妙,在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所创新和发展。
(2)有利教学。有利于帮助学生理解科学原理,学习掌握科学知识,有利于解决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高教学质量。
(3)简便易行。取材容易,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性能稳定,安全环保,造价低廉,外形美观,便于推广。
2.自制教具能手
被推荐人长期以来积极参加自制教具活动并在教学实践中有显著成绩,有作品参加本届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未曾授予过自制教具能手称号,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历届全国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曾获国家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两次以上奖励。
(2)在省级历届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曾获省级一等奖两次或省级二等奖三次以上。
⑶在市级历届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曾获市级一等奖两次以上。
3.组织奖
(1)积极参加本届评选活动,参评组织工作有序,认真布展解说,撤展组织有序,善始善终。
(2)在本届评选活动中取得较高团体总分。总分按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累计计算。
四、评选办法
市教育局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具体负责评选工作。评选采取制作者(或代表)现场操作、演示和讲解(每件作品不超过3分钟),专家评议,评选委员会评选投票表决的形式,提出获奖建议名单,报我局批准。
五、组织要求
本次评选活动,由市教育技术装备所具体组织实施。各地要认真组织筹备,做好以下工作。
1.组建代表团。各区县(市)要成立一个代表团,原则上由领队、讲解员、联络员3人组成。确有需要的,作品教师可随团参赛。
2.参评材料申报。各区县(市)教育局要按要求确定参评教具,并将《益阳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作品申报表》(附件1)、《益阳市中小学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附件2)、《2011年益阳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______参评作品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3)、《2011年益阳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参评自制教具能手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和《2011年益阳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参评作品技术资料》(附件5)于2011年12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技术装备所。
本次评选活动组委会秘书处设市教育技术装备所。
联系人:刘晋春;
联系电话:0737—4444652;
电子邮箱:liuiych@yahoo.com.cn
附件:1.益阳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作品申报表
2.益阳市中小学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
3.2011年益阳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_____参评作品基本信息汇总表
4.2011年益阳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参评自制教学能手基本信息汇总表
5.2011年益阳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参评作品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