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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制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作者:admin 来源: 发布时间: 2007-01-28 点击数:5203
在法制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2006年12月25日
同学们:
    首先,请大家以热烈的掌声感谢上级领导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次受教育的机会!感谢现身说法、迷途知返的年轻朋友们!今天,我们学校在紧张的教学时间召开这样一个现场会,是十分必要、十分及时的,体现了普及法律教育的重要性。同学们,刚才听到这三位同龄人亲历坎坷挫折的案例,大家也许不敢相信,但这都是确实存在的,让人扼腕叹息。他们正处于人生的花季,本是天真无邪的,如此骇人听闻的案例说明了什么呢?在我们身边,有没有过类似的事情呢,有没有这样的苗头呢?我记得有一位母亲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孩子,我什么都能给你,但生命只能给你一次。同学们,你们的父母、老师包括你自己,没有一个人希望你的将来会失去自由吧!下面我就借此机会谈四点意见:
    一、作为21世纪的青年,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社会的文明程度越高,法制就越健全。现在我们国家是一个法制的国家,我们只有“懂法、守法、用法”,才能当一名合格的公民。法律是一把双刃剑,触犯它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尊重它,又能作为保护自己的武器。要用好法律这把武器,就必须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我们要通过电视、报刊、课堂等多种途径,广泛涉猎各种法律,认识到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大家知道,一打开窗子,进来的不只是阳光和空气,还有灰尘。尽管社会的文明程度越来越高,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但伴随而来的腐朽堕落,寻求刺激等思想垃圾也经常渗入到我们的脑子里,不知不觉影响着某些同学的行为。上网成瘾、打架斗殴等不良习气,盗窃、抢劫、伤害、敲诈勒索等本不该出现在青少年身上的犯罪行为时有发生。所以,我真诚的提醒并要求大家一定要自觉、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一些健康有益的活动。不要染上一些不良恶习,放纵自己的行为。古人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意思是说:不要认为一件好事并不起眼而不去做,不要认为一件坏事并不大而做做不要紧。其实,我们很多误入歧途的年轻人并不是一开始就杀人放火,无恶不作。而是因为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惯,最终身不由已,一步一步走向深渊的。另外,在我们周围,也有一些不三不四、游手好闲的社会人渣,他们总是以我们身上的某种东西为目标,或猎取钱财、或打架取乐,希望同学们有一双“火眼金睛”,分清香花毒草,明辨是非黑白,以免交友不慎,造成终生遗憾。
    三、加强文明修养,理智行事。有句话说得好:“冲动是魔鬼”。我们生活在一个集体里,难免和身边的同学有磨擦,有不愉快的时候。但我们是学生,是有知识,有涵养的。同学之间要懂得谦让、这不是懦弱,而是一种大度、一种睿智的表现。可我们有的同学就是沉不住气,受到一点委屈就出口伤人、大打出手,逞个人英雄,结果导致违法犯罪,留下惨痛的教训。因此,当我们火冒三丈或者心里极不平衡的时候,一定要调整心态,求助于学校、老师,三思而后行,不要因为一时冲动造成终生悔恨。大家记住,越是危险时刻,越能体现一个人理智行事的能力。
    四、要树立远大理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少年心事当拿云”,作为学生我们应该确立自己的奋斗目标,做一名有追求、有理想、有志气、有作为的新时代青年。只有这样,我们才会专心致志的学习,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竞争氛围;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抛弃所有私心杂念,在学习中寻找乐趣、创造乐趣,为实现心中远大目标而不懈努力。
    同学们,希望在大会结束后对照刚才的案例,认真反思自己过去的思想和行为,彻底革除不良习气,立志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严于律已,从小事做起,把胡锦涛主席提出的“八荣八耻”落实到行动上,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做一名优秀的学生、合格的公民。
    最后,让我们再次以最热烈的掌声感谢上级领导的精彩报告!感谢现身说法、迷途知返的年轻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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